2016年01月21日 来源:广西县域经济网 作者:覃文军 唐奇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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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9日下午,大化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该县亮山劝导服务站查处了一辆非法改型车厢,用于载运煤气罐等危险品的面包车,经进一步调查,该驾车人韦某还涉嫌无证驾驶等项交通违法。

  当日下午2时许,执勤民警在该劝导服务站拦截了一辆从县城驶往都阳镇的微型面包车进行例行检查该车,发现该面包车后排座位已经非法摘除,且车上载运了10瓶已经灌装了煤气的煤气罐及10多桶纯净水。经核实,韦某携带的驾驶证系摩托车驾驶证,未持有“C”类小型机动车驾驶证,不能驾驶小型车辆。

  执勤民警根据其违法行为,依法对其违法车辆进行暂扣处理,并且责令驾驶人韦某在法定的期限内及时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罚。在此交警温馨提示:绝不能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用于改变车辆用途,更不能无证驾驶车辆,严防交通事故发生。

  (通讯员覃文军 唐奇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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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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