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4月07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记者/韦义华 通讯员/黄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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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州讯(记者/韦义华 通讯员/黄芍)3月27日,在钦州市钦南区法院,一中年男子紧握着一名年轻人的手,代表他的弟弟、弟媳向年轻人表示歉意。目睹这一幕,主持调解这起纠纷十年之久的执行局副局长陈建华终于松了口气,露出了笑容。

  一件拖了10年的执行案这样了结,但当事人李某夫妻因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定双双被刑拘。他们成为当地被以“拒执罪”刑拘的第一例。

  李某夫妻和黄某是表亲关系。2003年,李某夫妻雇请黄某等人建楼房,当天黄某在顶楼拆用吊机,由于操作失误,黄某从楼顶摔下跌成重伤,在医院抢救治疗6天后无效死亡。在黄某抢救治疗中,共花去2万多元。事后,黄某妻子、子女要求李某夫妻赔偿,经过多次协商,均未能解决。2004年11月,黄某的家属向钦南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被告李某夫妇应赔偿给黄某妻子、子女死亡补偿费、医药费、丧葬费等费用共计6.8万多元,限令李某夫妇在判决生效后10天内一次付清。

  黄某是家中的主要劳动力,他遭遇不幸后,留下妻子带着14岁的女儿和11岁的儿子,日子过得艰难,急需这笔钱抚养小孩。谁知,判决生效后,李某一方却以没钱为由一直没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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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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