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0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朱 翃 陈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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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用节庆及婚丧嫁娶收受礼金——中央巡视组第二轮巡视最新反馈意见中指出,这一问题仍在多个被巡视地区和单位存在。

  自中央八项规定发布,至今年9月30日,全国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万多个,其中“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收送节礼”的“案发率”排名第四,5000余干部因此被处理。

  专家指出,打着“人情往来”幌子的行贿受贿,犹如堤中蚁穴,舟底虫蛀,一旦放松警惕将堤溃船沉。中央巡视组的点名,表明了中央对“人情贪腐”说“不”的坚决态度。

  节假日变“进贡日”,大操大办酒宴占违规案近三成

  端午、中秋、春节……节假日成了“进贡日”;满月酒、婚丧宴,动辄就随礼成千上万元。中央三令五申下,“人情贪腐”仍屡见不鲜。

  仅今年8月份,中纪委公布153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中,有40多起案件涉及违规办满月酒、婚宴、生日宴、出生宴等,占比近三成。专家分析指出,这些违规办宴的干部多半手握要权,而参加宴者往往怀揣目的。这样的人情往来极易滑向贪腐。

  “集腋成裘”,人情往来“成就”千万元贪官。重庆永川区招投标办原主任戴兵7年受贿千万元,逢年过节,工程包工老板们要向他奉上3000元-1万元的“红包”。戴兵的生日更是这些老板们不敢怠慢的日子,生日礼金在1万元到几万元。

  “集体受贿”,互不避讳收礼猖狂。在深圳环保系统腐败案中,9名被查处的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均在年节大肆收受辖区内企业红包、礼品。“少则价值一两千,多则上万元。”办案检察官表示,收受红包礼品在这些人员之间并不是秘密,他们互不避讳,甚至还多次出现代收转交的猖狂局面。

  “礼”在当下“利”在日后,人情往来成贪腐“挡箭牌”

  节日喜庆、婚丧嫁娶本是传统习俗,亲朋好友“随份子”、送礼物也在情理之中。然而,一些地方、一些官员,正是利用这些人之常情而心安“礼”得,以致它膨胀、走样,成为贪腐“挡箭牌”。

  有的是不敢不送。“谁送礼了领导不记得,谁没送领导记得”,曾经流传的短信段子,形象地反映送礼收礼双方的微妙心态。上海一位街道干部小李说:“逢年过节或领导家里有啥喜事,不敢不送呀。”而一些反对送礼的人则被视为“不正常”,如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一职工曝出该单位南京项目部“送礼”后,竟被单位同事斥为“叛徒”。

  “普通人的人情往来,一般也就三五百元,谁会动辄送几千、几万如果官员没有了权力,还会不会有人过节跟他‘人情往来’”上海纪检干部陈炳文认为,“凡是超出一般人情来往的礼金,都不会是‘免费的午餐’。”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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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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