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5月14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何重任 张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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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从现在起至今年底,我区检察机关将集中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中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是查处重点。

  由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方面行业和领域,具有权力比较集中、资金相对密集、垄断程度高、竞争激烈等特点,已成为商业贿赂犯罪易发多发的部位。此次行动,将围绕城镇建设领域重点方面和环节,突出查办涉案金额大、涉案范围广、涉案人员职务高、涉案人员多的商业贿赂犯罪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党政领导干部及土地、建设、规划、市政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取收受贿赂,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严重行贿案件。要在三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第一,集中突破一批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有力震慑和遏制商业贿赂犯罪;第二,结合查办案件加强商业贿赂犯罪预防,推动建立完善防治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第三,通过查处和预防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促进城镇建设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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