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5月16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曾永联 覃重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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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村民别再打“抢建揩油”的歪主意了

  5月14日,良庆区组织国土、规划、建设、公安等部门共300多名执法人员,拆除了位于五象新区核心区范围内的良庆镇书林、稔水、楞塘等村坡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和抢建房屋13栋(间),面积5810平方米。

  2006年11月3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暂停五象新区核心区范围内项目建设的通告》,当年12月7日,南宁市建设委员会、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共同发布了《关于坚决制止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和抢建行为的通知》。当天被拆除的这些房屋都属于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和抢建,其违法性质已经法定程序给予认定。有关部门已经依法送达关于限期提供合法建房手续的通知,在限期内不能提供合法手续后,又下达关于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的通知,超出期限不能自行拆除的,良庆区才组织人员强制拆除。

  在稔水坡拆除现场,记者看到,这些今年3月份刚完工的违法房屋建在耕地上,庭院长满了杂草,室内还是一片松软的泥土,建材简陋,做工粗糙,抢建痕迹明显。这些房屋被勾机一举推平。有一户在原一层楼房上抢建一层,抢建的一层也被强制拆除。在良庆街边,面向五象大道,楞塘坡某村民抢建了一栋三层约1000平方米楼房,钢筋密实,非常坚固,也被强制拆除。当天被拆除的违法建筑都位于五象大道沿线,拆除行为显示了良庆区制止五象新区核心区范围内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和抢建行为的坚定决心。

  据介绍,良庆区下大力气制止五象新区核心区范围内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于1月29日成立由六城区有关人员组成综合执法组。综合执法组每天巡查核心区范围内各村坡,对所有在建行为进行制止,发放书面通知,并对房屋现状建档。城区配合采取重大强制拆除行动,震慑潜在违法行为,取得良好效果。目前,五象新区核心区范围内“两违一抢”行为已较今年一二月份的高峰期大为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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