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4月11日 来源:广西县域经济网 作者:蓝海鹰 韦华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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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自己的车质押担保向他人借款,后趁人不备将车拿回。4月10日,被告人谢克勋什么也想不到自己因涉嫌犯盗窃罪被提起公诉。

  2006年6月上旬,广西武鸣县人谢克勋以自己的一辆车牌号为桂A36XXX桑达纳轿车质押给同乡黄大伟后向其借款人民币50000元。同年9月5日19时许,谢克勋发现该车停放在马山县国土资源局大楼前,虽未能还款,但其自认为该车仍属于自己,遂产生将爱车拿回的念头。此时,趁无人看管之机,谢克勋用自留的备用车钥匙将爱车启动后即驾返回家。当晚,黄大伟发现车子被偷后,即及时在马山县通往各地的交通要道路口布控,最后在马山县通往武鸣县的古零镇杨圩村路段将正在驾驶轿车的谢克勋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谢克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虽属于自己但已由他人合法占有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向马山法院提起公诉。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来稿:广西马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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