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4月15日 来源:南国早报 作者:余锋 苏华 南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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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4日,记者从南宁市打击盗窃自行车行动的宣传活动中获悉,南宁市群众举报盗窃自行车等违法犯罪的奖励标准,已于4月12日获南宁市政府批准并正式出台。举报有功人员,将可视情况得到5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奖励。

  4月14日是全国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统一宣传日。当天上午,南宁市公安局、综治办、建委、商业局、工商局、质监局等六部门,在南宁市朝阳广场通过横幅、板报、现场咨询等形式,向市民展示前期打击盗窃自行车行动的成果,宣传防范自行车被盗的常识。

  据介绍,南宁市打击自行车被盗专项行动自今年3月开展以来,南宁市公安机关已在专项行动中缴获赃车637辆,打掉盗窃团伙4个,刑事拘留21人,取得了一定成效。对市民投诉较多的几个黑车市场,警方已进行了有力的清查和打击。南宁市公安局将深入开展打击行动,同时与相关部门联合建立长效机制,建立群防群治网络,防止一些黑车窝点、黑车市场出现反弹。南宁市群众举报盗窃自行车等违法犯罪,协助公安机关破获盗窃自行车团伙犯罪案件,将可视情况得到5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奖励。

  针对被盗者关心的自行车退赃问题,目前南宁市各级公安机关正在对前期缴获的赃车进行资料核对、登记造册等梳理工作,并将于5月中下旬开展大规模的退赃活动。南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廖俊平建议,如自行车被盗,请受害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这样既利于打击违法犯罪分子,也便于受害者领回被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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