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4月16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陈海松 张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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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受贿13.7万多元,贪污15.6万多元

  4月13日,广西茶花山矿泉水饮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国有马坡农场党委书记刘加佑因涉嫌受贿137950元,贪污156412.5元,经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由陆川县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年近花甲的刘加佑是陆川县人,正处级干部,即将离开工作岗位的他,万万没想到会阴沟翻船。在群众举报下,经检察机关查实,刘加佑有下列涉嫌受贿、贪污的事实:

  1993年至1998年间,时任广西茶花山矿泉水饮料有限公司驻南宁办事处的负责人董某某(另案处理),为了能够保住南宁办事处负责人的位置,分6次共送了7万元现金给刘加佑。

  1993年至2002年,建筑包工头陈某某(另案处理)为了能承建到茶花山公司和马坡农场的工程,并为以后能及时领到工程款,送给刘加佑3万元现金、一套价值2500元的木沙发、一台价值8300元的立式空调,另外为刘加佑建房支付了2万多元材料款和工人工资。

  1996年,叶某某(另案处理)为了销售矿泉水瓶子给茶花山公司,在刘加佑迁入新居之时,送了一台价值4800多元的彩电、一张价值750元床垫和一个价值1600元衣柜。

  1999年6月,刘加佑伙同陆川县马坡农场原党委副书记钟伟清、副场长朱联才、办公室主任黄怀宇(3人与刘同时被起诉)等人,在玉林茶花山饭店的包厢内商议,以企业财产投保的名义虚开发票6张,拿到马坡农场及其下属单位报销,共套取现金15641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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