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3月29日 来源:广西新闻网 作者:黄玉婷 易广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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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8日,南宁市公安机关七千民警集中换发了由公安部统一制作的新版人民警察证。此次首府统一换发新版人民警察证,是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进行的,从2007年起,全国公安机关将配发使用统一的人民警察证作为警察职业身份凭证和执法凭证。

     人民警察证由专用皮夹和内卡组成,须内容齐全且同时使用方可有效。人民警察证皮夹为竖式黑色皮质,外部正面镂刻警徽图案、“人民警察证”字样,背面镂刻英文“CHINA POLICE”字样;内部上端镶嵌警徽一枚和“公安”两字,下端放置内卡。人民警察证内卡正面印制持证人照片、姓名、所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名称和警号,背面印制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务、警衔、血型、人民警察证有效期限,以及“人民警察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监制”字样。

     新警察证将废除终身制。凡离退休、调离公安机关、辞职者将被立即收回证件,否则持有人将违法。同时,在民警因涉嫌违纪被审查、被停止执行职务或者被禁闭时,将首先收回其警察证。

     根据公安部要求,公安民警在依法执行职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该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主动出示并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群众发现假冒的人民警察证或者对持证人员的警察身份有疑问时,可以拨打“110”进行举报、提供线索,也可以直接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对于非法制造、贩卖、持有和使用人民警察证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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