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2月10日 来源:法制快报 作者:廖振扬 黄红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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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是英雄救美,没想一念之差自己反而锒铛入狱。2月1日,涉嫌强奸罪的犯罪嫌疑人李某被平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06年5月5日23时许,李某骑摩托车路过平乐县沙子镇安隆村委一路段时,听到路边的树林中有人喊救命,于是停下摩托车走过去,并问道:“是哪个?在搞什么?”走近后看见一男子正抱着一名女孩想欲行不轨,他及时制止了恶徒的行为,将女孩黄某救了下来。“虎口”脱险的黄某惊魂未定,叫李某送她回家,让黄某始料不及的是,李某没有按去她家的方向开车,当开到一个叫绵阳岭的地方时,李某将黄某拉到路边一果园房子边,不顾黄某苦苦哀求,强行将年仅17岁的黄某奸淫。事后李某将黄某送回其家中,第2天李某逃至广东躲藏,2007年1月24日李某被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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