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2月05日 来源:南国早报 作者: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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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4日凌晨5时,燃烧了两天的宾阳县思陇镇山林大火终于被扑灭,但关于火灾的议论才刚刚开始。记者在采访中得知,当地目前流传这样一句话:“有人放火,群众看火,干部救火,领导发火。”原来,这次火灾的背后,存在着深层次的原因。

  火起山间

  2月2日傍晚,群山环抱的思陇镇六周村渐渐沉静下来,晚霞在树梢间飘荡。坐在家门口看山的游先生发现,有片“晚霞”特别亮,接着居然闪着光,冒起烟来。“不好,发生火灾了!”他跳起来赶紧去打电话。

  这一烧,就是两天。

  2月4日中午,记者来到兰田村委马池村时,村后的山林大火刚熄灭不久,将整个山头烧成了炭黑色,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焦糊味。“3日晚上火势最大,全村人都出来看了。”一位村民说起山火,仍心有余悸。

  紧急灭火

  据了解,这场山火从南关村委的六周村烧到兰田村委马池、平山两村,横跨数个山头,面积尚在统计。由于是天黑时分起火,晚上灭火的难度陡增。经过专业救火队的昼夜奋战,终于控制住火势。

  见到思陇镇镇长覃俊强时,他双眼通红,脸色发黑,乘坐的面包车里塞着一套沾满树皮、草屑的迷彩服。原来,他是“半专业灭火队”的带头人,4日凌晨5时多刚撤离灭火现场。

  “2日起火后,我们当晚就上山扑灭了大火,没想到我们走后,第二天又‘死灰复燃’,一直到4日凌晨,才控制住火势。”覃俊强介绍,参与这次灭火的有两支队伍,一支是县林业局直辖的专业森林灭火队,风力灭火器等先进装备齐全,战斗能力颇强;另一支“半专业”队伍由思陇镇的男性干部组成,有统一服装、自制打火把和水壶、手电筒等设备,平时主要扑灭小火,战大火时跟随专业队做二线支援。

  3日再度起火后,两支队伍都赶到现场。“刚开始是驻思陇的专业灭火队,有20人,6台风力灭火机,再加上我们40余人的半专业队伍。下午感觉‘前线’吃紧,县林业局又调来驻扎县城的30人增援。”风力灭火机前头开道,二线人员紧跟后边,铲起泥土将火星埋住。到4日凌晨1时左右,明火基本被扑灭,大家又守在火场,扑灭了3次复发小火,确认安全后,于凌晨5时撤回。

  留下困惑

  大火扑灭后,思陇镇参与灭火的人员都陷入了沉思。

  类似的火灾,在思陇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据镇党委书记陈必华介绍,此前一些火灾,起火时间更离奇,有时是深夜11时,有时是凌晨6时,还有好多次正值周末。更为离奇的是,有个山头刚起火就被发现,灭火队赶到将火扑灭,救下半山树木,可过了没几天,此处再次起火,最终整个山头全部过火。

  “深夜山上不可能有人活动,火源从哪里来呢?”有关人员苦苦调查,得不到结果。

  后有村民悄悄打电话举报:“树长大了,总要砍下来变成钱吧,荒地要种桉树,总得砍掉野树吧,你们又不批准,只好出此下策了。”一语惊醒梦中人。后来,他们还从村民口中打听到,为了砍树,有人还发明了多种“巧妙”的纵火方式,“大火一烧,一点痕迹都看不出”。

  原来,有关法规规定,砍伐超过30立方米木材,需要得到县级林业部门批准,而县里每年批准的面积是有限定的,不可能满足所有人的要求。“但是,树木一过火,就活不长了,村民连证都不办,直接砍伐再种,都种桉树。”宾阳县林业局曾副局长介绍,这次过火的地方,有部分是山林,还有一部分是长着灌木丛的荒山。据有关人员分析,此次火灾,还不能排除人为纵火的可能。

  “有人放火,群众看火,干部救火,领导发火。”最近一段时间,这句顺口溜在宾阳林区颇为流行。曾副局长告诉记者,林业部门察觉到一些特殊现象后,已加大管理力度。现在,即使是过火树林,砍伐也需要林业部门批准了。

  “我国《刑法》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曾副局长说,如果真存在故意纵火,他们一定要揪出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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