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2月08日 来源:广西县域经济网 作者:蓝海鹰 韦茂善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新年伊始,马山县法院在辖内开展依法执行非诉计划生育行政案件专项活动,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加大社会扶养费征收力度。在活动中,该院采取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惩处一例,引导教育一批,有效地推动全县征收社会扶养费步入良性轨道。截止2月6日,该县共征收社会扶养费近300万元,相当于10年来征收总和。图为2月6日,经法官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后,马山县林圩镇一被征收对象主动缴纳社会扶养费的情景。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admin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