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1月23日 来源:新华网广西频道 作者:王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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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22日从广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获悉,2006年广西91.9%的县级以上司法行政单位实现无干警违法违纪的目标,监狱单位55年来首次实现年内“四无”目标。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厅长蒙平友介绍,广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创建“无干警违法违纪单位”活动以来,160个县级以上司法行政单位有147个单位实现创建“无干警违法违纪单位”的目标,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现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此外,记者了解到,2006年广西监狱单位创55年来首次实现年内“四无”目标,即无罪犯逃脱、无狱内案件发生、无罪犯非正常死亡、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为了进一步规范“无干警违法违纪单位”创建活动,自治区司法厅日前下发《广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创建“无干警违法违纪单位”活动实施办法》,从思想政治建设、严格文明公正执法、党风廉正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以及考核奖惩等方面对开展创建“无干警违法违纪单位”做出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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