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9日 来源:法治快报 作者:石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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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初,都安瑶族自治县出台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考评办法》,围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组织制度、责任措施、工作效果三个方面进行考评。考评采取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和查阅档案台账等方式进行。

  该县各乡(镇)、单位、学校按照考评办法的要求,在组织制度方面做到有机构、有计划、有方案、有职责、有制度、有保障。在责任措施落实方面做到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领导挂点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同时采取对“问题青少年”进行帮教和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未成年人“零犯罪村(社区)”、“平安家庭”、“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以及“扫黄打非”专项整治行动等,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筑牢“护城河”。在工作效果方面做到预防工作有调研成果,中小学生入学率不断提高,未成年人犯罪率不断下降。

  今年以来,该县创建了10个未成年人“零犯罪村(社区)”试点,未成年人犯罪与去年同比下降44%,其中高岭、九渡等13个乡(镇)的未成年人犯罪率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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