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12日 来源:广西县域经济网 作者:季建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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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横县法院结合前段时间开展的庭审观摩活动召开分析总结会,从查明事实、驾驭庭审、配合协调和陪审员参审四个方面加强庭审能力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大力提高审判人员查明事实的能力。以严格履行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审判人员查明事实的能力。做到四个正确:一是正确归纳案件审理重点和争议焦点;二是正确组织当事人举证;三是正确主持当事人质证;四是正确开展庭审证据传递。

  二是大力提高审判人员驾驭庭审的能力。以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的提高为目的,进一步加强审判人员驾驭庭审能力建设,改变庭审拖沓、冗长等现状,培养审判人员归纳争议焦点能力、认证能力和听讼能力。

  三是大力提高审判人员的配合协调能力。以实现司法民主为内容,进一步加强审判人员的配合协调能力,切实发挥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在庭审中的能动作用,促进纠纷的及时高效解决。一是加强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集体审判、共同商讨的意识;二是明确区分庭审中审判员与陪审员的各自职责,避免审判长的个人主义;三是充分发挥陪审员对诉讼活动的支持和配合作用;四是充分发挥陪审员对诉讼程序的监督作用,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四是大力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能力。一是强化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审判权的意识,增强陪审员参与庭审的自觉性;二是明确和强化陪审员的权利义务,改变陪审员被动听讼的局面;三是加强对陪审员的业务培训,解决陪而不审问题;四是强化陪审员诉讼调解能力,充分利用并发挥陪审员的工作经验和联系基层的工作优势,促进纠纷及时高效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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