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0日 来源:广西县域经济网 作者:雷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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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横县人民法院已于今年七月份搬迁到新院址办公,工作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是,办公地方搬迁了,当事人立案缴交诉讼费还须到农业银行原营业部办理,该营业部离法院新址约五公里远,当事人到法院立案须先到立案庭交诉状,然后去到农业银行缴交诉讼费,再回到法院办理立案手续,由于该农行营业部离法院远,当事人去交费需要的时间长,给当事人诉讼带来极大不便。横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的法官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积极与该县农业银行联系,要求农行将诉讼费收费窗口迁移到法院新址附近,以便方便群众诉讼。经过协调努力,农业银行横县支行已作出积极响应,表示近日将把诉讼费收费窗口迁移到离法院新院址几百米远的地方办理。方便了当事人诉讼。这是横县人民法院为民办实事,努力实现司法为民的又一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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