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06日 来源:广西县域经济网 作者:唐旭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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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山法院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审判原则,强化防范功能,多措并举,有效遏制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的上升势头。今年元月至11月,该院审结少年刑事案件8件,依法从轻减轻判处8人,与去年同比下降3.5个百分点。主要做法是:

  一、成立少年刑事审判庭,由专人负责少年刑事案件的审理。

  二、邀请共青团、妇联、学校等单位的同志担任特邀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以达到教育感化的目的。

  三、办案经费到位。该院落实专款,优先保证少年刑事审判庭庭外家访、调查走访、服刑犯回访及帮教等工作需要的办案经费。

  四、考核机制到位。对少年刑事审判庭工作制定了具体的目标要求和考核标准,以制度确保审判质量和效率。

  五、认真抓好阅卷审查、庭前准备、庭审教育、判后释法四个环节,将惩治与教育改造相结合的方针贯穿于审判全过程。

  六、通过向学校派驻法制副校长的方式,筛选典型刑事案件,以案说法,定期进行普法教育。

  七、加大缓刑犯考察帮教工作,将审判向判决之后延伸,跟踪考察,及时了解未成年犯的思想动态情况,有针对性地帮助其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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