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25日 来源:不详 作者:蓝海鹰 唐旭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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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马山讯(记者 通讯员 蓝海鹰 唐旭卫)马山县人民法院在办理涉农案件过程中,深入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抓实各个工作环节,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全面的司法保障。

立案:首问负责温馨便捷

        “一张笑脸相迎,一张凳子让座,一杯清水暖人”,首问负责制使农民群众享受到快捷、方便的立案服务。对符合立案规定的,1小时内必须立案完毕。

审判:了结一案教育一片

         对于涉农赡养、邻里纠纷案件,坚持到涉案村镇现场开庭、调解,达到了结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促进农村新风尚的形成。对于土地承包案件,坚持现场勘察、现场取证,争取政府部门的支持,力争调解结案,达到不误农时,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目的。今年以来,该院审理的3起土地承包案件,均以调解结案。

执行:以人为本,追求和谐

         坚持“以人为本”、“和谐执行”以及“教育疏导为主为先,强制措施为辅为后”的原则,加大执行力度,取得良好成效。该县古零镇一山林承包户覃某,拖欠村委借给他的2万元借款6年之久,一直不还。该院执行法官介入后,多次找到覃某协商还债,覃某仍以没钱为由不予偿债,于是执行法官找到申请人该村村委员和覃某一起商量以覃某即将出售的松脂款项来还债,最后村委作出让步,可以以其两名的在职兄弟提供保证担保,覃某也同意了该案的解决方式。执行过程中,该院看到覃某家确实窘迫,依法减免了卢某应承担的执行费用600余元,受到村民的赞誉。

综治:立足本职,服务大局

         综合治理工作中,该院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积极配合县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参与综合治理工作,围绕当前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每月组织法官深入乡村进行法制宣传、公开接访活动,认真办理上级、人大督办、交办案件、服务村委换届,为辖区农村的和谐稳定发展大局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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