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01日 来源:不详 作者:唐旭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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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院切实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三农”问题做文章,全力推进全县和谐新农村建设。今年以来,各法庭深入村屯巡回办案63件,开展法律咨询45次,就地审结案件35件,化解各种矛盾18起。该院的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三个面向”。即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找准工作重心,找准服务新农村建设的结合点、着力点,通过审判把党的有关“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好、维护好。

        二、加大涉农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力度。集中做好“三项服务”。即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方面搞好服务。通过提高对“三农”案件的审判效率,采取灵活多样措施加大涉农案件的执行力度,实现对涉农案件的快立、快审、快执,有效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三、积极推进工作创新。进一步落实“两便”原则,方便群众诉讼。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加强涉农案件调解工作,建立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立案先行调解、速裁等新机制,不断提高案件调解率。

         四、落实各项司法为民措施。积极开展各项法律救援工作,降低农民的诉讼成本,减少当事人诉累。通过发放诉讼指南、开通法律服务热线(0771——6825523)等举措加强诉讼指导。同时提高自身的司法能力,转变工作作风,通过深入古寨、加方、里当、金钗、永州等边远山区巡回开庭办案,方便农民诉讼。

         五、切实解决难点问题。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主动为困难群众办理诉讼费缓减免。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力求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六、开展送法进乡村的法制宣传活动。不定期地到乡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增强农民依法维权能力;与乡镇学校建立法制宣传基地,认真做好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工作;对一些大案、要案进行公开宣判活动,提高农民的法制意识,引导当地群众遵纪守法,减少纷争,和睦相处,以提高农村社会的和谐度。

        七、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法官的良好形象。加大对法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力度,打造全方位的监督体系,确保监督到位,监督有效。通过法官的清廉行为和秉公办案赢得农民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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