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01日 来源:不详 作者:黄启进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今年下半年,马山法院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回头看”活动中,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领会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在活动中严格做到以下“五个同步”, 使这次活动取得实效:

        一、 对内涵的理解和提高与教育活动同步

        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涵的理解不是满足于学习动员阶段,而是作为一个动态的加深和提高的过程。

         1.开展大讨论,加深理解。开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荣辱观”大讨论,并将“八荣八耻”划分为专题分别落实到各庭科室,规定每人撰写一篇体会文章,参加征文比赛,院党组成评委组进行评选,优秀作品整理汇编成册,并推荐发表。通过大讨论,加深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

        2.实践中总结,同步提高。教育活动中,通过为群众办实事、抓业务、查摆问题、征求意见等形式,在实践中使广大干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理解得更透、体会得更深、把握得更准,得到升华和提高。

         二、推动审判业务工作与教育活动同步

        对于法院而言,教育活动的效果主要体现在践行“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的主题,提高审判水平、办案质量和效率。为此,该院在年初确定的总体思路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在审判业务工作上寻找差距,把教育活动与推动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在学习教育中推进业务工作,用业务工作的成果来检验教育活动的实际成效。

         三、办实事服务大局与教育活动同步

        1.服务帮农。主动帮助所包帮的贫困村、重点村解决实际困难,今年以来,先后投入款物计2万余元,帮助包帮的村硬化路面,安装部分照明及闭路电视线路等,并帮扶5名贫困学生解决生活困难及助学金问题,还定期进行清扫街道、清理垃圾、疏通排水道等义务劳动。

         2.科技强农。把最前沿的农业科技带给所包帮的重点村,先后为2个村聘请农业专家传授玉米及甘蔗的种植、管理、增收技术,受教育培训的群众达600余人次。

        3.法制护农。对弱势群体的诉讼,凡符合最高院关于司法救助的条件,均可申请办理诉讼费缓、减、免交手续,让弱势群体告状有门,有冤能申。

          四、整改完善与教育活动同步

        依据教育活动中查摆出的问题,除建章立制外,主要以各种形式的活动促整改提高。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开展优秀人才评比活动。结合教育活动的要求,重新调整完善了优秀人才评选办法,确定了优秀办案人、优秀法官、优秀法警等人才的参评条件、评选办法及奖励办法。

        2.开展军事日活动。不定期组织干警到武警部队参观学习并进行短期军事化训练,进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教育。

        3.走访包帮村屯的贫困家庭,了解包帮对象的生活、学习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通过走访对干警进行艰苦奋斗教育及爱岗敬业教育。

         4.举行 “学先进,讲奉献”为主题的比赛,提高干警比奉献热情,提升法官的社会形象。五是积极参与先进性教育活动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通过办实事,为农民解决实际困难,举办法制讲座,提高农民遵纪守法意识及帮助理顺经济关系等方式,积极为辖区农村工作大局服务。

         五、突出亮点特色与教育活动同步在业务工作整体推进及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工作的亮点及特色,使之与教育活动同步。今年重点突出三个方面的亮点和特色:

        1.突出确保办案质量体系的构建。确立“点线面”三位一体的案件质量保障体系:点,是对重点部门、重要环节、重点问题的案件质量的监督;线,是指建立严密的办案流程及环环相扣的“办案部门自我监督、下一环节对上一环节的监督、督察领导的督察总评”三重跟踪监督体系;面,是指依法文明办案、信息化建设、办案装备等多层全方位的保障措施。

        2.突出以“四讲四会”为目标的教育培训。按照“四讲四会”(四讲即讲政治、讲公正、讲创新、讲服务;四会即会用政治理论指导实际工作、会定期学习并提高审判业务水平、会结合审判工作提升审判公正、服务与效率意识、会利用电脑进行网络化办公)意见的要求,结合当前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使干警达到审判业务能力和思想水平的高度统一,全面提高干警素质。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admin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