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08日 来源:不详 作者:蓝海鹰 廖庆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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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马山讯(记者 通讯员蓝海鹰 廖庆斌)纯洁的友谊是快乐、幸福的。然而,马山县白山镇有妻之夫蓝文与当地有夫之妇蓝香因关系暧昧,在被蓝文之妻阻止后,蓝香竟然雇请男友陆林及其朋友潘明用炸药炸毁蓝文之妻的商店。11月6日,马山县法院依法对这起爆炸案作了一审判决,判决蓝香及其帮凶潘明同犯爆炸罪,双双入坐大牢。

互留电话 勾搭暧昧

    年轻漂亮的蓝香,出生于马山县古寨瑶族乡一个偏僻的小山村,刚满20岁的她就于2000年出嫁到马山县里当乡。虽说她早已是人妻人母,但风韵仍是不减当年,姿色依然十足。出于生活需要,蓝香于2005年离开自己的女儿和丈夫,只身来到马山县城一旅馆做服务员打工挣钱。据公安侦查明,2005年7月的一天,马山县白山镇有妇之夫的蓝文,和朋友到蓝香打工挣钱的旅馆吃饭。在包厢里,蓝香热情接待着蓝文及其朋友们,主动给他们沏茶敬酒。进餐时,蓝文主动邀请蓝香一起入座,见到蓝文彬彬有礼,蓝香只好应邀坐在最靠近他的位置上。酒过三醇后,蓝文与蓝香相互自我介绍,并以称兄道妹相留下对方的手机号码。第一次的认识,蓝香的姿色和温柔体贴深深打动了蓝文的心,而蓝文的能说会道,出手大方也深深地打动了蓝香的心,因此他们之间产生了一种相识恨晚的感觉。此后,蓝文和蓝香不但经常相互打电话聊天,而且经常成双成对出没在夜宵滩上,甚至在蓝香服务的旅馆里开房过夜。

被妻揭穿 对骂成仇

俗话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自从与蓝香有来往后,蓝文一改了往日对妻子的关心。在妻子面前,每次有蓝香来电话,蓝文就躲躲闪闪,敷衍几句后就马上挂断,这一切在妻子眼里产生了种种怀疑,尔后,蓝文的妻子觉察到老公的手机话费一天比一天增多好几倍。为了查出原因,蓝文的妻子几经周折终于查出了经常与蓝文联系的蓝香手机号码,并与蓝香通话,要求她不要来纠缠自己的丈夫,好自好之。意想不到的是,蓝香在电话那头不但不接受,而且还吓唬蓝文的妻子说,如果不给她和蓝文来往,有她自己好看。因此,两人在电话里对骂是经常的事情了。为了逃避蓝文妻子的责骂,蓝香干脆不接听她的来电。为此,蓝文的妻子干脆经常给蓝香发短信息,责骂她早日离开蓝文。

对于蓝文妻子电话、短信的骚扰,失去理智的蓝香终于产生了报复蓝文妻子的念头。2005年12月,蓝香把被蓝文妻子骚扰的事告诉了朋友陆林,让他好好“教训”蓝文的妻子。见到友女遇到麻烦后,陆林很爽快地答应了,并告知朋友潘明,要求他一起合谋操办。在蓝香的认可下,他们三人决定用炸药炸毁蓝文妻子的服装店,蓝香并许诺先支付给潘明“辛苦费”200元,事成之后再加200元。经过几番踩点,蓝香、陆林、潘明最后在马山县城一条街上找见了蓝文妻子经营的服装店。2006年元月3日晚上十二点钟左右,街上的行人稀少了,蓝文妻子经营的服装店及其周边经营点也全部熄灯后,陆林和潘明就同骑一辆摩托车悄悄来到蓝文妻子的服装店前,由潘明望风,陆林安装爆炸物,最后再由潘明引爆。事后,陆、潘便逃离现场。次日下午,潘明立马找到蓝香再次取走200元“辛苦费”。据蓝香交代说,由于自己报复心切,为了稳住帮凶,她前后共给潘明支付了540多元“辛苦费”。

案发后,公安机关经过现场勘察和对周边进行的周密调查,元月13日,在马山县里当乡太平镇将涉嫌爆炸的犯罪嫌疑人潘明抓获,同日晚上,在马山县蓝香打工的旅馆将她抓获,并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人不讳。当公安机关赶到里当乡后,陆林早已畏罪潜逃。经马山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爆炸造成蓝文妻子的服装店财物损失价值人民币5685元。

雇凶报复 国法难容

        法院审理此案时认为,被告人蓝香、潘明为报复他人在商业区域故意用爆炸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使他人财产遭受破坏,其行为均已构成爆炸罪。同时,两被告的行为造成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依法予以赔偿。案发后,被告人蓝香的亲属代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2000元,应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蓝香、潘明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后果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其认罪态度、悔罪表现,依照我国刑法和民法通则等法律有关规定,判决蓝香、潘明犯爆炸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蓝香、潘明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蓝文妻子经济损失5685元(含被告人蓝香已支付的2000元)。(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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