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09日 来源:不详 作者:季建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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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横县法院从着力打造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入手,以涉农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作为突破口,实行“三个优先”,积极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1至10月份,该院共审结各类涉农案件394件,结案标的793万元,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实实在在的服务。

一是立案优先。对涉农案件,横县法院的立案庭和各派出法庭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立案,并购置立案专用车、设立假日法庭,双休日有人值班,使当事人不跑冤枉路,做到随到随立,不误农时。对那些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的涉农案件,即在立案时进行调解处理。二是审理优先。案件受理后立即安排专人及时送达,并视情况在不违反法律的范围内缩短答辩期限。如对民工工资案、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尽量采取简易程序和调解的方法,尽快结案,尽快制作法律文书,尽快送达当事人。三是执行优先。该院立足于在诉讼期间落实执行内容,诉讼中确实不能落实执行内容的,进入执行程序后做到优先执行,力争做到案结事了。结合全国法院开展的集中清理积案行动,该院深入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解决“执行难”的会议精神,采取有力措施,狠抓涉农案件的执行。为此该院建立执行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具体实施方案,并由执行局和4个人民法庭的业务骨干组成精干执行小组,对涉农案件进行突击执行。截止目前清积涉农案件128件,执行标的212万元,有效地保证了农民的合法利益,促进了农业生产。

                              (横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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