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5月31日 来源:广西县域经济网 作者:陈德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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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好多人眼里,法律是个不近人情,深奥难懂的条框文字。然而,肩负着法制监督权的武宣县人大却用灵活的机制让法律深入人心,以扎实的工作成效成为2001年——2005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武宣是个少数民族聚居的农业县,薄弱的经济基础给法律普及带来了一定的难度,而群众知法守法的程度又决定着经济发展的速度。意识到这点,《武宣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明确提出在公民中开展“四五”普法教育的方针措施,督促县政府和司法部门将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不断提高全县公民法律意识。为了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一项基础工作落实到位,首先重点抓好了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法律学习。每年举办1 至2期法律知识讲座,聘请上级司法部门领导及法律专家讲授法律知识,同时组织由人大选举和任命的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促进广大干部学法懂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近几年行政诉讼案件逐年减少,2001年全县行政诉讼案20件,2005年下降到7件。各行政执法单位参与行政诉讼的败诉率由2001年的47.4%,下降到2005年的16.3%,有效地推进了依法治县进程。
 
    在此基础上,县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一府两院”与所属部门签订执法责任状。全县40个执法单位建立了执法责任制,层层加以落实,把执法责任与执法人员的工作实绩、年度考核工作结合起来。对照考核标准,在全县40个执法部门中进行考核评比,授予县检察院等10个执法部门推行执法责任制先进单位称号,促进了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深入开展。
 
    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对“一府两院”组成人员实施监督。五年来,先后组织对29名副县长、法院院长和检察长、局长进行述职评议,将宣传和贯彻法律、法规的情况作为其履行岗位职责的内容进行评议,监督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和公正司法。在评议中,向教育部门提出了纠正个别学校乱收费的意见,及时责成有关学校退回不应收取的费用。在2003年对县公安局局长评议中,提出加大农村盗窃耕牛犯罪打击力度的意见,县公安局立即组织精干力量,短期内破获了耕牛盗窃团伙,维护了农村的社会治安,五年来。县人大常委会认真抓好全县“窗口”部门行风评议的监督工作,组成人员担任多个部门的行风监督员,承担督促部门依法行政的责任。
 
    通过加大对“一府两院”依法治理的监督和支持,全县法治环境得到改善,优化了经济建设软环境,促进了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重大突破。近两年来,全县引进资金8亿多元。2005年在遭受洪涝、持续干旱严重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全县各项经济指标稳步增速,荣获了广西“2005年度县域经济发展进步奖”荣誉称号。(中共武宣县委宣传部 陈德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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