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5月31日 来源:法制网-广西频道 作者:彭家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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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山法院按照中央政法委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通知》的要求,积极行动起来,认真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该院党组首先党组成员组织学习,充分了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全面、准确把握理论精髓和实践要求;抓住关键环节,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密切联系实际,全面推动法院队伍建设和各项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着眼长效机制建设,并决定自2006年5月22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

    一、教育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集中学习阶段。集中一个多月的时间,各部门要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上级印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资料》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同时,在广泛进行思想发动的基础上,采取个人自学贯穿始终,集中学习和专题辅导相结合的形式搞好学习。学习结束后,要采取听汇报、抽查、讲评等多种形式检验巩固学习成果,确保取得实效。
  (二)查摆整改阶段。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各部门及全体干警要全面查摆在执法理念和服务水平、执法纪律和工作作风、办案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重点围绕“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公正司法、执法为民、服务大局”五个方面查摆在审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制定出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措施和时限,一一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将要召开经验交流会,交流推广各部门强化教育、深入查摆、扎实整改的有效经验和做法。
  (三)总结提高阶段。各部门和全体干警要对学习和查摆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回顾总结,明确下一步努力的方向和工作重点。部门和个人要写好总结,以备检查验收,并将学习、整改情况记入个人档案。11月底,按上级要求参加考试,着重考查干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涵和本质要求掌握的程度,考评不合格者要离岗培训补课。12月10日前,各部门及个人要拟写好教育总结交到教育活动办公室。同时,要采取征文、演讲、出墙报等多种形式,多侧面、多角度地反映全体干警学习和查摆整改的成果,培养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强化队伍建设、规范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制定有效的措施,保证任务落到实处。教育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宣传和指导工作。领导小组由黄国彪院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党组副书记宁建专职抓,办公室设在政工科,方必遂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领导要负起部门一把手的职责,共同承担起整个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职责。
  (二)、科学安排,搞好结合。今年该院工作的任务非常繁重,开展的专项活动也比较多,要求各部门和个人与做好日常审判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使之相互配合、相互促进。既要大力开展审判业务,又要扎实搞好教育活动,实现“两结合、两不误、两促进”。在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同时,切实提高司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在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执法行为的规范化;通过开展教育活动,把本部门的整体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三)、加强宣传,树立典型
    各部门要注重发现和培养典型事例,及时挖掘和总结先进经验,大力宣传推广。教育领导小组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法治理念教育的重大意义、活动进展和实践成果。以此强化舆论氛围,推动全院整个教育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务求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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