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6月01日 来源:广西县域经济网 作者:孙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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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横县法院为规范对外法制宣传工作,杜绝在当今信息发达时代,个别同志不注意审判宣传纪律,致使审判机密泄露、案件被媒体过份炒作、给法院造成难以挽回的负面影响等现象。今年以来专门推出了一项旨在加强司法宣传监督的新措施。

    该措施规定:各部门、法庭撰写的调研信息和法制宣传稿件必须经本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核稿后方可上报调研室;明确规定全院的对外新闻宣传工作统一归口调研室管理,所有稿件必须经调研室审核并经主管院长同意后方可往各类媒体发送;严格执行广西区高级法院《关于严肃宣传纪律的紧急通知》要求。
 
    通过采取规范法制宣传的监督措施后,该院的调研信息和法制宣传稿件并没有下降,反而数量和质量有所提升。截至4月份,该院的调研信息和法制宣传稿件被中院网采用222篇,高院网采用49篇,最高法院网和中国法院网采用17篇,各类报刊采用32篇,其他市级以上网站采用210篇,达到了更好地宣传法院的各项工作和成功做法,维护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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