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6月06日 来源:广西县域经济网 作者:蓝海鹰 周新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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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5日,上林县人大代表与该县法院执行局领导干警一道,深入该县偏远山区的镇圩瑶族乡佛子村对一起财产损害赔偿案进行协调执行。当天,经过人大代表对法院现场执行监督,进一步充分显示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在对双方当事人“零距离”政治、法律和道德教育后,该县法院终于又了结了一起“骨头案”,并收到了明显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图为该县人大副主任韦桂龙(左二)、法院副院长韦光标(右一)在做当事人思想工作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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