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4月27日 来源:广西县域经济网 作者:杨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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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今年开展的“争创全区一流法院”活动中,上林县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是改善物质装备打基础。上林因为缺乏工业,财政状况困难,办公办案经费都难以保证。但上林法院为加强基层法庭建设,于2005年投资近70万元建设了一所高标准人民法庭,另一所人民法庭已完成了规划与设计,也在积极建设中,为人民法庭的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是优化人员配置强素质。2005年,上林法院在全院范围内选拔一批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好的年轻法官,充实到基层法庭工作,并组织法庭人员参加该院举办的业务培训,使法庭干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人员达到70%,审判人员的业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今年元至4月份,上林法院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24     起,其中法庭审理的占25%,调解结案率达到45.16%。

  三是解决实际困难聚警心。上林法院始终关注基础法庭干警的工作和生活,认真落实“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政治上优先”的三项承诺,为法庭干警提供宽松的工作环境,拿出专项基金为法庭干警发放岗位补贴,并对家庭负担较重的法庭干警给予特殊照顾。同时积极向县委、人大、组织部门汇报上级关于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协调落实法庭庭长的职级待遇问题,得到了县委、人大的高度理解和大力支持,给了法庭干警一颗定心丸。

  四是规范司法行为树形象。上林县法院针对法庭地处基层,贴近群众的特点,切实规范法庭执法行为,相继出台了“人民法庭审判流程操作规范”、“人民法庭审判规则”对法庭审判案件的各个步骤和细则制作成图表让人一目了然,配合相应的监督,约束和保障机制,使法庭办案从立案到结案都有详实的操作规程,避免了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很多摩擦和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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