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3月02日 来源:广西县域经济网 作者:韦姗婷 钟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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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维护法庭秩序,保证审判活动顺利进行,确保参与审判活动人员的司法安全,上林县法院进一步规范司法警察值庭活动,以实现值庭工作的依法、规范和安全。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该院党组充分认识到值庭活动是确保司法公正、司法文明、司法权威与司法安全的重要因素。党组成员与法警大队共同学习《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规则》等相关规定,明确值庭活动的特征、作用,切实加强对值庭活动的领导与管理。
  
    二、加强培训,提高素质。法警大队领导身先士卒、率先垂范,组织法警共同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法警政治素质与技能素质。同时,该院每年都定期举行严格正规的值庭教育培训,以达到高标准的值庭状态。
  
    三、全面参与、重点保护。将值庭工作引入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的审判工作中,对当事人矛盾小、易调解的民商事案件,可以少派法警值庭。对于矛盾激化的案件,承办人庭前报告法警大队,可以多派人员值庭。
   
    四、建立与当地公安、武警部门的外部联防体系。凡遇该院自身力量可能不足以完成的庭审安全保卫工作的,事前由该院向政法委通报案情及可能出现的情况,并汇报于政法委,由政法委出面指派公安、武警予以警力配合。在需要公安、武警协助时候,由该院作为临场的指挥,统一负责值庭的安全保卫工作和紧急事件的处理工作。如2006年3月1日该院刑事庭审理被告人覃庆灵等四人故意伤害一案中,由于涉案人员背景复杂,旁听人数众多,有可能引起突发性事件,该院及时通报政法委,由公安局派出警力予以配合,保证了庭审的有序进行。
  
    五、强化考核,严格管理。该院将法警值庭工作纳入非审判人员业绩考评范围,加强对值庭全过程的管理,做到受领任务清楚、责任划分明确、处置情况果断。针对值庭工作,及时进行讲评总结,进行综合比较评价,作为评先、评优、奖惩的依据。
(韦姗婷)
 
 
链接:
上林县法院法警大队成立以来无一事故发生
 
  

    “坚决执行院长命令,严格履行法警职责,一切为了审判安全”,这是上林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成立时立下的一条队规。成立以来,该院法警大队值庭 2600 次,押解被告人2800 人次,参与执行案件2300多次,参与非诉讼执行案件2700多次,送达法律文书 1100多件,全部做到严格司法、文明司法,无一起安全隐患,更无事故发生。
 
  该队自成立以来,从未发生有警不出、指挥不灵的现象和涉枪涉弹涉械的事故。每当接到出警任务,无论是开庭押解被告人、执行拘留拘传,还是配合执行案件或其他公务处警,该队都要对具体案件的当事人,案件涉及到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作出详细分析,制订好防范预案。该大队领导一贯注重队员的政治、业务学习,,为审判工作大局提供警务保障。该队现有10名法警中,不但无一人违法违纪,而且6 人获得法律大专学历,2 人正在攻读法律本科。2002年,该队获得“南宁地区先进法警大队”荣誉称号。
 
  为了提高全队干警的整体素质,今年来,该队紧紧围绕审判工作大局和“公正与效率”这一法院工作主题,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对法警队伍进行了规范化管理,造就了一支政治坚定、作风顽强、业务过硬、特别能战斗的法警队伍。 
(钟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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