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8日 来源:宁明县委宣传部 作者:周贻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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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宁明县财政局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为推动财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实现了“廉政理财”的目标。

  宁明县财政局党组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财政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该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1年初,宁明县财政局就召开全县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该局党组书记与局分管领导及本局各股室、各乡镇财政所主要负责人均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对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集体谈话。

  宁明县财政局党组采取中心组集中学习与个人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条例,进一步树牢党规党纪意识。他们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违纪违法案件警示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观摩法院庭审现场等,进一步增强全局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该局还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牵头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交通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配合制定出台《招商引资接待办法(试行)》等4项制度,进一步强化纪律约束。该局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和公车管理,在预算控制指标限额内严格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批,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从源头上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严格一般性支出预算编制,严肃预算执行管理,对部门申请追加或调剂其他支出项目资金用于安排“三公”经费的,原则上不予办理追加和调剂;依托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严控预算单位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在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系统中增设“购买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红色预警”规则,从源头筑起预防公款购买名贵特产防火墙。(曾茂祥  陶海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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