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同老司法所和同老农业推广站共同参与调解五柳村的田地界限纠纷一案,最终当事双方达成一致,签订了调解协议。
韦谋权和韦某明是五柳村村民,双方就田地界限一事发生争议,村调委会调解无果后,便将纠纷上交至司法所,司法所接到案件后多次前往五柳村向村委及知情群众了解相关情况。在调解过程中,一方认为自己只是在原来田埂基础上修砌,而另一方则认为对方就是占用了自己的田地,双方情绪很激动,互不相让。因此,农业推广站工作人员便扮黑脸,表示要测量双方承包地面积,两方田地都比承包证面积多的就要退让出来。司法所工作人员扮红脸,采用背对背的方式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了解到双方是因为多年积怨而产生的矛盾,于是从情、理、法多角度同当事人双方进行了细致、耐心的沟通,双方最终和解。并现场起草调解协议书并见证双方当事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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