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7月03日 来源:凌云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罗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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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现行宪法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人民代表大会体制下,对国家权力资源的配置总体是科学合理的,“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制度设计也是科学合理的。

  为了更好的与人大对接,更好的推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工作,2018年6月24日—6月30日,凌云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凌云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人大干部素质提升培训班。

  本次培训班的施教机构是青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培训部。针对我们民族自治地区人大干部观念比较保守,综合比较落后的现状,并抓住当前社会热点,开设了《国学智慧》、《宪法及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法与常委会议事规则及人大工作程序》、《社会调查与参政议政》、《一带一路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等课程,分别由青海大学5位资深教授进行讲授。几位资深教授引经据典的开展课堂授课和互动讨论,授课案列设计古今中外,使参加培训的学员都得到了理论的系统熏陶和思想的解放洗礼。培训期间还穿插安排了现场教学和参观考察,真正做到了短时间内比较有效的拓宽参训干部的知识广度,开拓干部视野,使大家提高理论水平,提高综合素养,切实增强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

  本次培训由凌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韦将良同志亲自带队,参训学员有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一名领导、各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县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各乡镇人大干事和人大宣传业务骨干等共42人。在开班典礼上,韦将良主任提出深切希望:希望参训的同志们好好珍惜这次学习培训机会,认真听课,在青海大学教授的讲授和引导下,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相关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拓展思路,提高人大干部的综合能力,全面提升人大干部的依法履职和科学发展的水平,助推凌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罗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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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拔萝卜的萝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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