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4月13日 来源:南国早报 作者:何定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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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南宁市建政路一单位大院停车场,小车车主李女士停车两天多时间,被告知要交停车费220元。李女士认为这是天价停车费,希望该单位管理方给个合理说法。

  外来车辆停两天多被收220元

  3月10日晚上7时许,在建政路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门口,李女士取车后来到收费闸口,被告知要交停车费220元。“是不是计费系统出问题了,怎么可能那么贵”李女士赶紧向保安咨询,最终得到确认“没问题”。因有急事要办,李女士只好交费离开。

  事后李女士致电她在该小区住的亲戚。亲戚到收费处调取了车辆停放和出场的计费监控。保安承认收取了李女士220元,并称对于外来车辆进入单位临时停放,他们有具体收费标准。据了解,李女士的车是3月8日上午9时26分进入单位,于3月10日晚上7时许离开,共计两天多时间。

  该单位保卫科一负责人称,首先在单位入口处,已立有多个提示牌,写明停车收费标准,已做到预先告知。其次,收费标准已标明,上午8时至下午6时,每小时收费5元;下午6时至次日上午8时,每2小时收费5元。按白天和晚上多个时间段累加计算,李女士停车两天多共收费220元。

  物价部门介入调查

  3月10日晚9时许,李女士回到该单位,补领回220元停车发票。李女士称,她开车进来没留意收费标准牌,但尽管这样,她也觉得这样的收费过于离谱,是该单位自立收费标准,有收取天价停车费之嫌。

  对此,该单位保卫科一负责人回应称,这一收费标准是咨询过物价部门之后才立牌收费的。“外来车辆,我们谢绝入内,但是也不可能强制不给外来车辆进入,单位大院停车位紧缺,车位首先要满足本单位员工和宿舍楼住户,我们定这一收费标准,其中主要目的也是想控制外来车辆进入本单位停放”。

  3月11日,南宁市物价局工作人员称,目前南宁市停车收费标准有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等形式,单位、住宅小区、商业场所停车收费管理均有所不同,具体操作要以停车场地使用性质决定。如果属于政府指导价管理形式,应由政府规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再由经营者依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价格。“至于涉事单位停车使用场地属于哪种性质,是否存在价格违法,我们要调查清楚后才好判断。”该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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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薇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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