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1月12日 09:59 广西日报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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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1月26日,国务院批准钦州港口岸扩大对外开放。这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广西口岸建设的一件大事,对于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加快广西沿海港口建设,做大做强广西沿海港口,提高广西口岸开放水平,推进广西与东盟开放合作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尤其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以来,随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水平的不断提高,广西沿海港口取得了较快发展,作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发的核心平台,沿海港口已经成为广西加强与东盟合作以及面向国际开放开发的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物流中心和出口加工基地,有力地推动了广西及大西南与东盟的经贸合作,尤其是物流发展。历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都把港口合作作为重头戏。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以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推动下,广西与“海上东盟”的港口合作取得了重大发展,港口合作已成为广西推进与东盟合作的重要基础。

  在广西沿海港口中,钦州港口岸位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要位置,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前沿的重要组成部分,战略地位突出。1994年,国务院批准设立钦州港口岸,2008年5月国务院批准设立广西钦州保税港区,近年来,经过全体建设者的艰苦奋战,2009年12月23日钦州保税港区一期基础和监管设施通过了国家验收。目前钦州保税港区已具备对外开放条件。可以预见,“十二五”时期广西钦州港口岸将获得更大的发展。

  国务院批准同意钦州港口岸扩大对外开放,对于广西沿海港口来说,又是一个重要发展机遇。根据国务院批准同意钦州港口岸扩大对外开放精神,广西沿海港口建设应积极配合国家组织验收工作,推进口岸尽快开放;同时,继续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做好口岸建设规划设计,推动口岸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口岸查验监管机制和制度建设,落实口岸查验机构设置和人员等。总之,要抓住这一难得的机遇,把广西沿海港口建设推上一个新台阶。

编辑:凝望  作者:王 言 黄春燕 吴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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