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6月24日 来源:贺州日报、富川县司法局 作者:邓荆丹 刘冬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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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2日,记者获悉,富川瑶族自治县司法局富阳司法所所长唐三苟荣获“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受到司法部表彰。

  “认真做事只能把事情做对,用心做事才能把事情做好。”唐三苟深有感触地说道。长期以来,唐三苟始终奋战在维护社会治理的基层一线,用心服务群众,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据记者了解,唐三苟带领调解人员,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85起,调解成功率达99%,协议履行率达100%,制止群体性械斗25起,为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5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00多万元,避免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未发生因民间纠纷调处不当引发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邓荆丹 刘冬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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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金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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