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02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黄程桂 卢莹莹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为促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步增长,近日,百色市右江区出台促进限额以上在库的商贸企业消费升级的奖励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将对符合条件的限额以上在库商贸企业进行奖励,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后尽快转入正常轨道,促进社会经济全面恢复正常运行。

  《措施》规定,限额以上在库的汽车销售企业,自2020年3月至6月30日,销售额同比增长20%-30%(含30%)的,给予奖励5万元;销售额同比增长30%以上的,给予奖励10万元。

  《措施》明确,除汽车销售企业外的限额以上在库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自2020年3月至6月30日,销售额累计同比增长30%-50%(含50%)的,给予奖励5万元;销售额同比增长50%以上的,给予奖励10万元。

  《措施》的奖励对象还包括了2019年新开业不具备同比数据的企业,自2020年3月至6月30日,销售额累计达到以下标准的给予奖励5万元:批发企业700万元以上、零售企业200万元以上、住宿企业70万元以上、餐饮企业70万元以上。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李华新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