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9月23日 来源:右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作者:韦进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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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右江区人民政府出台《右江区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扶持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扶持奖励从事旅游景区开发、乡村旅游发展、旅游商品研发、旅游服务与质量管理提高和旅游人才培养培训等工作中成绩突出,为促进右江区全域旅游产业加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办法》对在右江区上规入统的旅游企业,依法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一年内实际投资额在1亿元(含)以上的旅游景区(点)、旅游度假区、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现代农业庄园、酒店等旅游新建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给予一次性奖励50—200万元;对景区(点)改造提升,经验收审计确认后,按当年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5A级、4A级、3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400万元、40万元、10万元;对旅游厕所革命通过国家A、AA、AAA级标准认定的,每座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8万元的奖励;对旅游特色美食产品,经广西烹饪餐饮行业协会评选获奖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5000元;对生产(研发)特色旅游纪念品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办法》还鼓励旅行社招徕游客,支持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对区内外各旅行社在非法定节假日组团来右江区开展两日游并留宿,每季度达到1000人次(含)以上的给予市场宣传推介奖励20元/人次;对在右江区成立旅行社及其他旅行服务机构,每年接待非法定节假日到右江区旅游的团队游客达3000人次(含)以上的给予企业补助5000元。

  该《办法》的出台和实施,对于促进“全景打造、全业融合、全时体验、全民共享”的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提升旅游产业发展水平,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韦进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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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莫晓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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