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1月26日 来源:大化县委宣传部  作者:覃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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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大化瑶族自治县通过整合资源、精准施策分类救治等措施推进健康扶贫工作,设立健康扶贫医疗费用兜底保障专项基金1500万元,为健康扶贫兜底“输血”,着力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去年,全县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患病住院费用享受各类保障政策措施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18%,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户较2016年同比下降0.47%,获得了自治区扶贫成效考核“四合一”核查组的肯定。

  精准救治,提升医疗“输血”功能。该县摸清县域内国家规定9种大病的贫困患者底数,按照《广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要求,实施靶向治疗。截止2017年11月底,全县共完成国家规定9种大病111人的救治工作,救治对象分别得到门诊、住院或家庭医生签约诊疗服务等。同时组织实施“光明行动”计划,免费救治白内障贫困患者67例。

  签约服务,提高医疗救助合力。该县以乡镇、村医生为主体,以县及以上医疗对口帮扶单位医生为补,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大力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群众提供综合、连续、协同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截止去年底,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为47 %,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为60.35%,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覆盖率为100%。

  兜底保障,阻断因病返贫。加强部门之间的的协调,推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有效衔接的同时,落实财政买单。一是县人社部门构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大病保险补偿双重防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在统筹区内住院治疗的,在县级范围内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提高到95%,在县、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提高到80%左右,贫困人口本市内住院不设起付线,精准扶贫对象在使用药品目录内药品时均按甲类补偿,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降50%,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10%。二是县民政大病救助向低收入户、低保户倾斜。低收入户住院补偿是符合报销部分减去新农合报销部分的80%,每人每年封顶救助6000元;低保户住院补偿是符合报销部分减去新农合报销部分的90%。三是财政买单。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商业健康保险等制度的综合补偿后,全县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患病住院费用个人自付费用超过10%的部分由县财政买单。去年,县财政以医疗救济方式兜底拨付1500万元经费,保证年内全县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患病住院费用享受各类保障政策措施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

  源头把关,力阻因病致贫。加强疾病防控工作,强化妇幼健康服务。截止2017年11月底,该县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为90%;孕产妇死亡率为0,婴儿死亡率为2.29‰,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4.00‰,地贫基因诊断补助率和产前诊断补助率平均分别达到100%,治疗干预率平均达到100%;婚检率达到99.96%;产筛率达到80.47%,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到达97.61%;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4.24%。(覃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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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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