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1月11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记者/廖庆凌 通讯员/施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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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山讯 (记者/廖庆凌 通讯员/施展)日前,记者从凤山县基层办获悉,该县以“入股搭车、村办项目”等模式为载体,把人力物力财力向农村倾斜、政策向基层集聚,多渠道助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取得重大突破。到2017年底,全县98个村、社区全部成立村民合作社,并实现贫困村年收入超过8万元、非贫困村年收入超过4万元的目标,所有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提前两年超越自治区认定的5万元标准线。

  该县推行“入股搭车”模式,村民合作社以资金入股、资产入股、开发入股、资源入股等方式分享“股权红利”。政府按贫困村100万元、非贫困村50万元的标准筹集村集体经济资本金,由村民合作社入股龙头企业,借大企业产业链发展。全县96个村民合作社入股龙头企业,发展林下养殖核桃鸡产业,每年获8%的养殖利润分红为集体经济收益。全县整合1.8亿元投入各村旅游景点基础设施开发建设,以政府投入按照一定比例折算为村民合作社入股股金的方式,参与景点经营收入分红。中亭乡中亭村整合本村红色资源发展旅游产业,年接待游客3万余人次,村集体年收益10万余元。

  凤山县还推行了“村办项目”模式,创造“项目红利”。在全县推行“整合资源、下放项目”工作,把分散在扶贫、发改、交通、水利、文体等部门的小型惠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下放到村一级,由村民合作社组织实施,村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得到进一步增强,项目建设进度快、质量好、群众参与度高,项目所获利润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全县98个村(社区)2017年此项集体经济收益达1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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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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