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5日 来源:来宾网-来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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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宣讯 “8月份我入户开展第一批贫困户脱贫‘双认定’时,我的两户联系户总担心‘摘帽’后的扶持政策、资金等会有所削减,因此都缺少‘摘帽’动力,不想签字认定。奖励政策出来后,贫困户脱贫没了后顾之忧。”10月21日,武宣县扶贫办工作人员拿着《武宣县脱贫摘帽激励暂行办法》对笔者说。

  为充分激励调动贫困群众主动脱贫、扶贫干部脱贫攻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10月13日,武宣县出台了一系列脱贫奖励政策,力求使全县达到“八有一超”脱贫条件的贫困户,主动申请和提供证明材料要求脱贫摘帽。

  该县对主动提出申请并通过自治区脱贫验收“双认定”的贫困户,提供了多项扶持政策。对按全区脱贫摘帽梯队滚动计划,贫困户如期脱贫的,分别享受按户和按照减贫人口奖励两项,即在2016年、2017年或2018年脱贫的贫困户,按户奖励分别是1800元、1400元和1000元;按减贫人口奖励,分别是2016年脱贫的奖励400元/人、2017年奖300元/人、2018年奖200元/人。提前申请并脱贫摘帽的贫困户,在给予标准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差别化奖励,在2016年、2017年、2018年提前脱贫的分别奖1000元/户、800元/户和600元/户。奖励资金用于巩固脱贫成果并实行分步兑现,当年经“双认定”脱贫的拨给80%,待一年巩固后确定脱贫的拨给20%。同时,贫困户脱贫摘帽后,可继续享受一年的扶持政策。2019年脱贫的贫困户无奖励。

  此外,对实现如期脱贫的贫困村,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后续产业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等项目;对提前申请并脱贫摘帽的贫困村,在给予标准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差别化奖励5万元,并对帮扶到位的帮扶单位以及能力突出的帮扶干部给予一定的鼓励。

  据悉,该县出台的脱贫摘帽激励暂行办法,今年起即兑现落实。(陈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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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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