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5月25日 来源:桂林日报 作者:通讯员李振杰 张祥生 记者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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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恭城讯(通讯员李振杰 张祥生 记者刘倩)“经过一段时间的文明创建行动,村民们的文明素质有了整体提升,现在村里乡亲们不去打牌,都集中精力搞经济了。”近日,记者走进自治区级精神文明村——— 恭城瑶族自治县观音乡水滨村时,村民杨才明说。恭城瑶族自治县大力引导农村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并以此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了精神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建设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近年来,恭城通过“典型评树”活动,积极建设和申报各级文明单位(村镇),平安乡北洞源村、莲花镇红岩村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村(镇),全县被评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村镇)达30个、市级的55个,66个家庭被评为桂林市“十星级文明户”。该县充分利用这些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积极探索农村精神文明连片创建的有效途径,按照“互联网+生态农业+特色村镇+瑶族文化+乡村旅游”的发展模式,以红岩、社山等集生产、生活、文化、旅游于一体的特色瑶族新村为纽带,把农村精神文明创建融入城乡区域、精品线路、溪流沿岸的村庄建设中,文明的普及度和覆盖面得到扩大。红岩村的党组织、旅游协会、旅游公司联合行动,加强对村民的诚信教育,整顿旅游秩序,实现了旅游“零投诉”,村民年人均纯收入超过了2万元。如今,红岩、社山等一批新农村发生了可喜的变化,果园变成了公园、农家变成了旅馆、农民变成了老板,农民就地就业、农村就地城镇化,取得了“三个转变、两个就地”的显著成效。

  同时,恭城还注重把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与村民自治相结合,积极推动各村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等村民自治组织,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引导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积极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全县855个自然村屯结合实际制定了《村规民约》和自治章程。被评为自治区级文明村的莲花镇黄竹岗村,曾是县内闻名的“贫困村”、“上访村”。近年来,该村在加快经济建设的同时,兴建和完善了村级文化服务中心、舞台等文化设施,成立了村屯文艺队,制定和完善了村规民约,严格实行禁黄、禁赌、禁毒、禁止乱砍滥伐、禁止封建迷信、禁止坑蒙拐骗的“六禁”,要求村民守法、守德、守信,把黄竹岗建设成名副其实的富裕文明移民新村。该村通过经营培训基地、发展集体果园、经营集体林场等方式发展集体经济,2015年,全村40多户人家每户分红8000元。

  该县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要求,积极探索创新公民道德建设活动载体,以“弘扬家风家训推进乡土化建设”、培育“文明、和睦、互助”乡村文化等活动的开展,不断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作为水果生产大县,该县注重对农民进行诚信教育,提倡水果无农药、不催熟的标准化种植,保护了水果产业健康发展。2015年,全县水果达89万多吨,成为“国家级出口食品(水果)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水果远销东盟各国和俄罗斯、韩国等国家,果农收入持续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提高到8890元,“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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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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