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5月03日 来源:广西县域经济网 作者:吴灵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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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柳江县石雕石材产业发展迅速,但整体呈现“小、散、乱、杂”的特点,且多分布在国道沿线,粉尘、噪声污染严重,群众投诉多,亟需有效整治。近日,由县环保部门牵头,县直相关部门配合,大力开展了石雕石材产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推进石雕石材行业清洁生产。

  宣讲法律条款,树立守法意识。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深入县内各个石雕石材产业加工点,对各加工点的生产状况、粉尘污染情况、周边环境状况等进行详细摸底调查,在了解实情后主动约谈了12家典型的石雕石材加工企业的负责人,面对面宣讲了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企业树立依法生产意识。

  明确准入标准,规范生产模式。县内石雕石材加工企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石材加工设备和没有安全防护及环保不达标的设备;严禁使用工业排气扇将粉尘直接外排;粉尘、废水、固体废弃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和生产加工所产生的噪声必须达到环保要求,环保设施必须严格实现“三同时”验收。

  制定整改措施,实现达标排放。按照环保相关规定,要求各石雕石材产业加工点采取地面硬化、设置硬质围挡、洒水抑尘、冲洗地面等防尘措施降低粉尘污染;采取分段作业、择时作业、设置隔音板等降低噪声污染;立即投入资金建设收集渠和收集池,防止石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冲洗污水外流造成污染。

  推动行业整合,促进转型升级。推动石材行业“个转企”、“企转规”和“企入园”工作,逐步推动几家已具备规模的石雕石材企业入驻产业园开展生产;对于规模较小的加工点,整合资源,共用加工场地和污水收集池等设施;对于条件许可的其他石雕石材加工点,建议另行选址,尽量远离商住区和城区主干道。

  加大处罚力度,明确关停拆违。按照法律规定,坚决取缔无照经营户;依法拆除石雕石材产业加工场所的违法建筑;对存在偷排偷放、违法建设的石材加工企业,环保部门将依法采取从重罚款、限期整改和关停等措施进行严肃处理,并在主流新闻媒体上曝光,对情节严重的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据“两高”司法解释,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吴灵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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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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