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3月22日 来源:河池日报 作者:凌吉荣 罗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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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马瑶族自治县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强化资金管理、发放,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2014年,该县向47472户种粮农户发放农资综合直补资金1366.45万元。

  为做好今年的农资综合补贴发放工作,该县财政局、各乡镇相关部门提前谋划、及早部署,核实补贴面积,协调落实资金,按要求进行不少于一个星期的村级张榜公示。在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发放工作中,严格执行“七不准”,即不准降低补贴标准,不准由村组干部代领代发存款折,不准借发存款折之机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款抵扣各种收费和债务,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违规向享受补贴农户以外的个人或集体支付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兑现时间。同时,与信用联社仔细核对农户“一卡通”账号和身份资料,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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