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4日 来源:河池日报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今年以来,大化瑶族自治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在精神,不断加大改革力度,转变政府职能,出台各项优惠政策,提升服务质量,释放改革红利挖掘县域经济发展新动能。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程序,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先后对赋有审批权力的50个县直机关单位涉及的行政审批项目共542项进行认真清理、审核、审议和公布,并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67项,保留269项。接收自治区下放行政许可项目40项,非行政许可及便民政务项目30项。同时,强化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加强和规范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务服务中心向基层延伸。先后投入建设贡川、共和、乙圩、雅龙、六也乡镇政务服务中心,七百弄农事村办中心等,形成了以县政务服务中心为龙头,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级便民服务室为基础的便民服务网络,形成上下联动,方便快捷,覆盖县、乡、村三级的政务服务网络模式,提高了行政效率。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每年为群众办理的案件约2万余件,无超时办结件,无超时未办事项,无投诉及问责事件。

  制定出台支撑引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政策。先后出台《大化瑶族自治县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每年对成绩突出的科研人员进行奖励,提高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同时鼓励和引导企业对原有的生产设备和技术进行项目技术改造,提高企业生产效率,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增加产品附加值,增强抵抗市场风险能力。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动企业加快技术改造。积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重点培育发展新材料、医药、优质饮用水。引导和扶持新亚公司恢复生产,并新上硅微粉生产线、人造石英板、辉绿岩人造板等项目。引导和扶持广西济民制药厂进行技改扩建,扩大生产。

  出台《大化瑶族自治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励扶持办法》,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出台《大化瑶族自治县水产畜牧业发展扶持办法》,调动群众发展水产畜牧业积极性,推进全县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发展壮大肉猪养殖、家禽养殖、草食动物养殖、网箱养殖及特种养殖业。今年以来,该县新办私营企业270余户,同比增加近60户,从业人员740余人,注册资本2.2亿元;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户,出资总额 0.23亿元;新发展家庭农场10户,注册资本0.27亿元。此外,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着力招商、安商,平等互利,共谋发展;出台《旅游业发展优惠政策》,依托美丽的生态资源,推动第三产业发展。

  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推动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先后建设金融固定服务网点29个,并在没有固定网点的乡镇均设立流动服务站或自动服务终端,消除了金融服务空白乡镇。推动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支持大化县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办利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已发放贷款1800多万元。

  落实好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提高社会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从2013年元月起,城镇低保标准由原来的200元/月。人调整为30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1196元/年。人调整为1500元/年。人。城乡低保对象还享受到了电价补贴、住房救助、教育资助等专项救助,较好地保障了基本生活。同时,实施医疗救助实现及时补缺人性化,让百姓感到温暖幸福。

  (特约记者 韦哲)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凝望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