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4月27日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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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型种养基地能搞起来,是土地流转经营的成果。”4月19日,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陂角村党支部书记陈同亮告诉记者,目前村中4000多亩耕地实现承包经营权流转已过半,建成了一个大型养殖场。

  去秋以来,钦北区加强基层党建,充分发挥合作社(协会)党支部与村党支部“双核动力”,吸引土地、劳动力、资金、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到合作社(协会)中。目前,钦北区已建立29个农村新社会组织党支部,吸引21个项目落地。

  党建“1+1”,形成带领农村经济转型的“双核”

  以土地流转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合作经济,是目前农村经济升级转型的大趋势,各类合作社、专业协会等农村新社会组织应运而生。

  如何引领这些新经济组织为农村经济转型升级服务?钦北区以“1+1”的党建模式,让基层党建在农业综合开发中显现出非凡的正能量。

  “1+1”模式,即在新社会组织中大力发展新党员,逐步建立合作社(协会)党支部,使村党支部和新社会组织党支部“1+1”并存,形成带领农村经济转型的“双核动力”。

  这一模式,在钦北区统称“磁石”式党建。它一头连着公司支部,一头连着村支部,按照“组织共建、党员共管、资源共享”的原则,在43个农村新社会组织中,以“内建”和“联建”方式,建立29个农村新社会组织党支部,拥有党员256名,实现基层党组织全覆盖。

  在“1+1”模式里,党组织利用党员在群众中的威望,以“牵线搭桥-联建共创-同频共振”凝心聚力,吸引土地、劳动力、资金、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到合作社(协会)中,为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村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重要的条件。半年多来,已有21个农业开发项目落户钦北区,涉及蔬菜种养、名贵花木等10个产业。

  “农村新社会组织建立后,党建工作一定要同步跟进,‘磁石’式党建模式,既加强了基层党组织建设,又为农村土地流转、经济转型升级发挥中坚作用。”钦北区委书记李从佳说。

  集聚要素,农业综合开发风生水起

  农村地区经济要转型升级,必须集聚多重要素。

  然而,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摆在人们面前——外来的投资者要到农村参与农业开发,却很难租到连片的土地,无法实现规模开发。与此同时,因传统的耕作方式效益较低,农村出现土地丢荒,农民既不耕种,也不愿意租出。

  突破点在哪里?

  去年9月以来,钦北区以加强基层党建为切入点,成功破解了这一难题。

  钦北区平吉镇垭塘村土地平坦宽广,土地资源优势明显,交通便利,钦州市“联盛公司”有意投入资金在此建立农业综合开发基地。但是,当该公司进入垭塘村时,租地成了大难题。

  “后来,我们召开村党支部全体党员会议,要求党员带头租地和发动群众租地。”垭塘村村支书许德成说,第一批6名党员以土地作为股份加入公司,并顺利成立了合作社。党员的加入,在村里引起群众的关注。“村里的党员比外来的老板更可信,党员先入社,能不能受益他们先行先试,我们信得过。”通过“土地入股”形式,垭塘村民掀起入社热潮。

  村民入股后,还可以在社内务工。“入股比自己种地强好几倍呵。”垭塘村农民凌日坤说,他家里的6亩土地全部入股合作社,年底有分红有地租;他在合作社中养鸭,一个月工资收入2000多元。

  4月20日,正是春光明媚时,在垭塘村旁的一片缓坡上,从上到下先后建设了大型牛栏、专业鸭舍和大棚蔬菜群。经过一年多的打造,这里已完成投资2000多万元,形成肉牛、香鸭、果蔬生产基地,种养逐步实现规模化。

  同频共振,明晰投资者与农民的利益关系

  土地流转中农民的利益如何保护?综合开发中如何保证农民的主体作用?

  “这些问题,是困扰农村土地流转、适度规模开发经营的难题,这也是重大的民生问题。”钦北区区长莫东培说,资金引入以后,土地产生的效益即形成新的利益链,分配的主体也发生了改变。

  在新的分配关系中,开发公司的效益通过提高种植技术含量和对接市场能力来体现,农民收益除由合作社(协会)定期定额支付外,还要保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让农民在土地流转中有充分的自主权。钦北区组织部部长宋翔介绍说:“目前进入钦北区的合作社(协会),均建立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返还’的管理机制,由合作社(协会)党支部监督完成。”

  这一机制的建立,明晰了投资者与农民的利益关系,激起了农民参与农业综合开发的热潮。目前,钦北区已有11个镇发展16个规模化种养基地,年产值预计超过13亿元,超过3000名农民实现在家门口就业。

  “磁石”式党建模式的推广,也增强客商到钦北区投资的信心。该区青塘镇榃甫村党支部去年底一次就动员了300多户农户有偿流转土地1000多亩,让台湾客商十分满意,一个规模1000多亩的花卉产业基地很快落户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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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E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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