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05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黄尚宁 施扬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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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灵山县,有3个呈三角形分布的工业集中区,它们互为犄角、遥相呼应,形成了规划科学、集约发展的工业布局。2010年以来,随着灵山被确定为自治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试点县,在节约优先战略指引下,这3个园区相继引进了一大批投资强度高、发展效益好的工业企业。

  台资企业兴莱鞋业公司是全球十大制鞋企业之一,2010年公司投资1.7亿元在灵山办厂。县国土资源局通过盘活一家烟花爆竹厂的闲置土地,为该厂解决发展用地187亩,使公司在最短时间里顺利建成投产。

  2010年以来,灵山县有针对性地制定了近、中、远期土地收购储备计划,通过政府拨款、银行借贷等渠道,加大收储资金筹措,获得银行贷款2亿元。累计收储土地47宗,总用地面积约66公顷,盘活存量土地约40公顷,为工业发展留足了后备资源。灵山县桂合丝业有限公司用地原属新圩花炮厂用地,通过收储盘活方式,投资强度达2500万元/公顷,产出强度达3112万元/公顷。同时,全县还先后完成5个面积为318公顷的土地开垦项目和1个面积为352公顷的土地整理项目;正在实施或设计的土地整治项目7个,建设规模达4800公顷。

  作为广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试点单位,灵山县国土资源局始终坚持创新理念,按照“一般项目靠挖潜,计划指标保重点”的思路,在上级未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情况下,根据项目业主申请,及时整合可用的预支建设用地指标、增减挂钩指标和区位调整指标。2010年,该县对全县农村建设用地、独立工矿建设用地等进行摸底调查,选取了石塘等18个镇44个地块作为第一批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的拆旧地块,大力实施增减挂钩项目。通过区位调整、增减挂钩等方式,共争取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6.47公顷,解决了3个重点工业项目的用地问题。目前,全县已实施完成增减挂钩试点项目3期,可开垦耕地约70公顷;正在实施项目5个,预计可净增耕地约13公顷。

  如果说资源稀缺是一个人口大县的“先天之短”,那么节约集约用地就是“后天之长”。灵山县“扬长避短”,提出了一项创新做法: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做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容积率的,原则上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新增工业用地,进一步提高工业用地控制指标,厂房建筑面积高于容积率控制指标的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县政府鼓励各方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严格限制低密度大户型住宅项目的开发建设,明确规定住宅用地的容积率指标必须大于1。通过一系列控制、引导措施,目前该县住宅建筑容积率已由2提高到4,节省用地300多亩。

  灵山县以最少的土地资源消耗支撑更大规模的经济增长。2011年,该县国土资源局分别被授予“全国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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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E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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