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各族自治县立足县情,多措并举抓好城乡低保工作,成效显着。
一是低保建章立制工作稳步推进。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该县结合实际,科学确定施保标准,出台了《龙胜各族自治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试行)》、《龙胜各族自治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暂行办法》、《龙胜各族自治县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暂行办法》,使低保运行程序有章可循,逐步规范;二是保障范围不断扩大。在将农村特困人口纳于保障的基础上,逐步将面上的贫困人口纳入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了救助覆盖面,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要求,使广大农村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三是保障标准稳步提高。该县城乡低保实施以来,已经连续的多次提高补差标准,城镇由最初月人均补差15元提高到现在的210元,农村由原来的月人均补差8元提高到现在的90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镇、农村分别达到了250元/月人和1380元/年人,全县城乡低保救助水平稳步提升。截至目前,全县纳入城镇、农村低保人数分别达到1239户2337人和6159户21594人,分别占全县城镇人口的9.23%和农村人口总数的15%,今年1-9月,城乡低保累计发放了466.17万元和1764.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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