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8月23日 来源:钦州日报 作者:陆铭 薛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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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务院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灵山县从2011年7月1日起,启动新型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根据国务院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灵山县启动这项制度,今年年底将有42万以上的16—59周岁的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养老保险,有15万多名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不用缴费每月享受到领取55元基础养老保险的政策。在完成参保人基数时,灵山县每年最少能得到国家和上级财政补贴金额不少于3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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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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