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8月23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曾铁强 潘玉曼 高云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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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把豆包当干粮,不把‘村官’当作官。”这是过去对基层村干的戏言。“村官”处于最基层,肩负任务较重,待遇却不尽如人意。为调动广大“村官”积极性,从今年8月1日起,平果市大幅提高村干待遇,惠及全县在职村干、离任村干、村组干、半定工干部等共4200多人。

  据悉,2006年以来该县已先后4次提高“村官”待遇,在职“村官”人均月收入从2006年的207元提到747元。这次调整为第5次,在职“村官”基本补贴每人每月提高100元,调整后月收入最高为991元,最低814元,人均月收入达857元。

  此次“村官”待遇调整还惠及离任者。按规定,离任“村官”定期补贴每人每月提高100元,调整后离任“村官”月定期补贴最低180元,最高300元,人均月收入212元。

  为防止村(社区)干部“有待遇没压力、干好干坏一个样”,平果市每年还拿出约36万元对在职村定工干部进行实绩奖励,年度考评为优秀的村(社区)定工干部每人每年奖励1000元;考评为称职的每人每年奖励600元。

  同时,从今年起,该县还为村定工干部、半定工干部、离任村干、村组干每人每年缴纳50元商业综合保险费,村定员全额补贴干部另外享受每人每年100元体检费,离任村干另外享受每人每年60元的医疗补助费,解决了大家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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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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