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8月16日 来源:南宁政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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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隆安县申报的2011年市级立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获得南宁市财政局批复,批复项目总投资613万元,其中市财政投入550万元,自筹资金63万元。该县作为国家立项项目县,以往土地治理项目财政资金都是由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投资,这次是该县首次争取到市级财政扶持。

    近年来,隆安县积极打造民生财政,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努力争取上级财政加大对全县为民办实事项目的投入,成功申报了市级财政投资的土地治理项目。项目区在那桐镇那元村,主要建设内容是农田水利和田间道路的基础设施建设,连片开发改造中低产田50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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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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