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8月10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覃世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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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8日上午,在大新县2011年龙眼销售流通座谈会上,来自大新县华侨经济管理区的果农吴桂汉与客商赵宗冠签下龙眼果购销合同后,终于吃下了“定心丸”。眼下正是龙眼成熟时节,大新县未雨绸缪,积极搭建各种销售平台,为果农“卖果”。

  地处中越边境的大新县素有“龙眼之乡”的美誉,大新龙眼被认定为“中国国际农业博览会名牌产品”。记者8日下午在大新县华侨经济管理区无公害龙眼基地看到,一丛丛、一簇簇成熟的龙眼果,煞是馋人。目前,该县龙眼种植面积巩固在5.15万亩左右,主要分布在桃城镇、雷平镇、榄圩乡、全茗镇、龙门乡、那岭乡6个乡(镇)和华侨经济管理区。“今年龙眼预计产量将达到2万吨以上,比去年要多一倍左右。”该县农业局副局长何碧润介绍说。

  然而,受天气影响,大新龙眼上市的时间比往年推迟了将近20天,与国内其他龙眼主产区“同步竞争”。为避免“果贱伤农”,大新县未雨绸缪抓好龙眼销售工作。首先,在全区农业信息网举办“2011年大新龙眼网上展销节”,建立24小时不间断的龙眼网上展示推介中心。其次,组织龙眼种植大户参加各类产销推介会,主动对接市场;组织龙眼经纪人、加工大户深入果园实地参观,密切产销联系;着手做好龙眼深加工等工作,提高果品附加值,拉长龙眼产业链。此外,农业、住建、交通、工商、物价、公安部门进一步通力合作,加强沟通,强化流通服务,积极为龙眼销售流通保驾护航,确保全县龙眼果销售畅通。

  “感谢政府给果农搭了这么好的销售平台,使我今年20亩龙眼果销售有了保障。”吴桂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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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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